服務熱線:0755-82786818

關于(At)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of)實施意見

欄目:行業資訊 發布時(hour)間:2019-06-20

關于(At)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的(of)實施意見

發改體改〔2019〕1063号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and)人(people)民政府,中央和(and)國家機關各部委,解放軍各大(big)單位、中央軍委機關各部門,各人(people)民團體: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At)印發〈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總體方案〉的(of)通知》(中辦發〔2015〕39号,以(by)下簡稱《總體方案》)要(want)求,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就全面推開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改革提出(out)以(by)下意見。

一(one)、總體要(want)求

按照去行政化的(of)原則,落實“五分離、五規範”的(of)改革要(want)求,全面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管理方式,促進行業協會商會提升服務水平、依法規範運行、健康有序發展、充分發揮作(do)用(use)。

堅持“應脫盡脫”的(of)改革原則。凡是(yes)符合條件并納入改革範圍的(of)行業協會商會,都要(want)與行政機關脫鈎,加快成爲(for)依法設立、自主辦會、服務爲(for)本、治理規範、行爲(for)自律的(of)社會組織。

堅持落實主管單位的(of)主體責任。業務主管單位應精心組織,指導行業協會商會高質高效完成脫鈎改革任務,積極協調解決脫鈎過程中出(out)現的(of)問題,不(No)得簡單采用(use)通知、聲明或會議傳達等方式提前“甩包袱”。行業協會商會應按要(want)求切實落實好各項改革任務。

堅持協同推進的(of)工作(do)機制。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聯合工作(do)組負責指導推動改革工作(do)。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脫鈎改革由民政部牽頭落實,地(land)方行業協會商會脫鈎改革由各級脫鈎聯合工作(do)機制負責落實。發展改革、民政、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财政、人(people)力資源社會保障等職能部門及行業管理部門協同配合做好脫鈎改革工作(do)。

二、改革主體和(and)範圍

脫鈎的(of)主體是(yes)各級行政機關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挂靠的(of)行業協會商會。其他(he)列入公務員法實施範圍和(and)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of)單位與其主辦、主管、聯系、挂靠的(of)行業協會商會,參照本意見執行。

同時(hour)具有以(by)下特征的(of)行業協會商會納入脫鈎範圍:會員主體爲(for)從事相同性質經濟活動的(of)單位、同業人(people)員,或同地(land)域的(of)經濟組織;名稱以(by)“行業協會”、“協會”、“商會”、“同業公會”、“聯合會”、“促進會”等字樣爲(for)後綴;在(exist)民政部門登記爲(for)社會團體法人(people)。

列入脫鈎名單的(of)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見附件),必須按規定要(want)求和(and)時(hour)限完成脫鈎。暫未列入脫鈎名單的(of)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暫時(hour)實行業務主管單位和(and)登記管理機關雙重管理,同時(hour)按照去行政化的(of)要(want)求,加快推進相關改革。

三、改革具體任務

(一(one))機構分離。取消行政機關(包括下屬單位)與行業協會商會的(of)主辦、主管、聯系和(and)挂靠關系,行業協會商會依法直接登記、獨立運行,不(No)再設置業務主管單位。原委托行業協會商會代管的(of)事業單位,按照《關于(At)貫徹落實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鈎總體方案涉及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of)意見(試行)》 (中央編辦發〔2015〕38号)要(want)求,并入行業協會商會或根據業務關聯性劃轉至相關行業管理部門管理;暫時(hour)無法并入或劃轉的(of),先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脫鈎,待脫鈎完成後,由事業單位的(of)主管部門再按有關要(want)求采取并入、劃轉或其他(he)方式改革。

(二)職能分離。厘清行政機關與行業協會商會的(of)職能,剝離行業協會商會現有行政職能,行政機關不(No)得将其法定職能轉移或委托給行業協會商會行使,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of)除外。深化“放管服”改革,鼓勵行政機關向符合條件的(of)行業協會商會和(and)其他(he)社會力量購買服務,鼓勵和(and)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财政部門要(want)加強對政府向行業協會商會購買服務實施工作(do)的(of)指導,促進購買服務工作(do)有效有序開展。

(三)資産财務分離。取消對行業協會商會的(of)直接财政撥款,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其發展。行業協會商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單獨建賬、獨立核算。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對其主管的(of)行業協會商會資産财務狀況進行全面摸底和(and)清查登記,财政部門按照“嚴界定、寬使用(use)”的(of)原則批複資産核實情況。脫鈎過程中,要(want)嚴格執行國有資産管理和(and)處置的(of)有關規定,嚴禁隐匿、私分國有資産,防止國有資産流失。行業協會商會占用(use)的(of)行政辦公用(use)房,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騰退,實現辦公場所獨立。

(四)人(people)員管理分離。落實行業協會商會人(people)事自主權,規範用(use)人(people)管理,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依法依章程自主選人(people)用(use)人(people)。行業協會商會按照法律、法規和(and)政策規定合理确定工作(do)人(people)員工資,并爲(for)工作(do)人(people)員繳存住房公積金。行業協會商會工作(do)人(people)員按照屬地(land)管理原則參加當地(land)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建立企業年金。行政機關不(No)得推薦、安排在(exist)職和(and)退(離)休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of)機關或單位工作(do)人(people)員)到(arrive)行業協會商會任職兼職,現職和(and)不(No)擔任現職但未辦理退(離)休手續的(of)黨政領導幹部及在(exist)職工作(do)人(people)員,不(No)得在(exist)行業協會商會兼任職務。領導幹部退(離)休後三年内一(one)般不(No)得到(arrive)行業協會商會兼職,個(indivual)别确屬工作(do)特殊需要(want)兼職的(of),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退(離)休三年後到(arrive)行業協會商會兼職,須按幹部管理權限審批或備案後方可兼職。

(五)黨建外事等事項分離。脫鈎後,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of)黨建工作(do),按照原業務主管單位黨的(of)關系歸口由中央和(and)國家機關工作(do)委員會、國務院國資委黨委領導。地(land)方行業協會商會的(of)黨建工作(do),由各地(land)黨委成立的(of)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統一(one)領導。行業協會商會外事工作(do)按照中央有關外事管理規定,由住所地(land)政府外事工作(do)機構管理。外事工作(do)機構要(want)加強指導協調、管理服務,必要(want)時(hour)可就有關外事活動、國際交流合作(do)事項函詢行業管理部門,行業管理部門應及時(hour)函複意見。行業協會商會舉辦國際博(展)覽會、國際比賽、國際文化展演等,按規定報有關部門審批。行業協會商會主管且主辦的(of)報刊不(No)受脫鈎影響,可維持現狀;行政機關主管、行業協會商會主辦的(of)報刊,行政機關可根據與該報刊的(of)業務指導或行業管理關系緊密程度,選擇保留主管關系,或按程序變更爲(for)由行業協會商會主管主辦。脫鈎後,行業協會商會住所地(land)縣級以(by)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and)人(people)才服務機構及經人(people)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of)單位,應當提供人(people)事檔案管理服務。對職稱評定、居住證辦理等須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核才能申報的(of)事項,相關職能部門應及時(hour)修訂原管理辦法,調整申報條件和(and)程序等;新管理辦法出(out)台前,應明确過渡性措施,并做好新舊政策銜接,确保行業協會商會脫鈎過程中和(and)脫鈎後均能順利辦理類似事項。

四、全面加強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do)

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要(want)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具體指導,深入推進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黨的(of)建設,在(exist)脫鈎改革中同步健全黨的(of)組織、同步加強黨務工作(do)力量、同步完善黨建工作(do)體制、同步推進黨的(of)工作(do),全面增強黨對行業協會商會的(of)領導,确保脫鈎過程中黨的(of)工作(do)不(No)間斷、黨組織作(do)用(use)不(No)削弱。

(一(one))完善黨建工作(do)管理體制和(and)工作(do)機制。各地(land)要(want)在(exist)總結試點經驗的(of)基礎上,進一(one)步理順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do)管理體制。脫鈎行業協會商會已建立黨委的(of),可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直接管理;已建立黨總支或黨支部的(of),結合實際和(and)工作(do)需要(want),可依托較大(big)的(of)行業協會商會等,整合組建爲(for)隸屬于(At)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的(of)若幹聯合黨委。完善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people)人(people)選審核特别是(yes)政治審核辦法,嚴把人(people)選關。民政部門要(want)把黨建工作(do)情況作(do)爲(for)行業協會商會登記審查、檢查評估的(of)重要(want)内容。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要(want)加強統籌協調,建立與相關部門工作(do)溝通機制,及時(hour)研究解決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do)中的(of)重要(want)問題,強化督促檢查,确保脫鈎工作(do)順利推進、有序銜接。

(二)擴大(big)黨的(of)組織覆蓋和(and)工作(do)覆蓋。健全基層組織,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提高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黨的(of)組織覆蓋和(and)工作(do)覆蓋質量。各行業協會商會原業務主管單位要(want)逐一(one)摸清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和(and)黨員基本情況,逐個(indivual)研究制定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do)體制調整方案。已經建立黨組織的(of),原業務主管單位和(and)接收單位要(want)密切配合,做好黨組織關系移交、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等相關工作(do)。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但尚未建立黨組織的(of),接收單位要(want)會同原業務主管單位研究提出(out)黨組織組建方案,推動同步建立黨組織,實現應建盡建。對暫不(No)具備黨組織組建條件的(of)行業協會商會,接收單位要(want)及時(hour)選派既懂黨建又熟悉行業情況的(of)黨員擔任黨建工作(do)指導員,合理确定黨建工作(do)指導員聯系行業協會商會的(of)數量,明确職責任務,加強教育培訓和(and)管理考核,對不(No)稱職的(of)及時(hour)調整。

(三)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作(do)用(use)。各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要(want)督促行業協會商會把黨建工作(do)要(want)求寫入章程,健全黨組織參與重大(big)問題決策、規範管理的(of)工作(do)機制。推行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班子成員與管理層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推薦符合條件的(of)行業協會商會主要(want)負責人(people)或主持日常工作(do)的(of)負責人(people)擔任黨組織書記,探索行業協會商會黨員負責人(people)年度考核辦法。注重把符合條件的(of)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people)和(and)業務骨幹發展成黨員,提高行業協會商會管理層中黨員的(of)比例,提高從業人(people)員中黨員的(of)比例。認真執行基層黨組織任期制度和(and)按期換屆提醒督促機制。按照“一(one)方隸屬、參加多重組織生(born)活”原則,組織暫未轉移組織關系的(of)黨員參加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活動。各地(land)要(want)多渠道保障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黨建工作(do)經費,脫鈎行業協會商會應将黨建工作(do)經費納入管理費用(use)列支,可按規定在(exist)稅前扣除。

(四)加強行業協會商會黨風廉政建設。行業協會商會黨組織應當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引導和(and)監督社會組織依法執業、誠信從業,加強對黨員遵守黨章黨規黨紀、貫徹執行黨的(of)路線方針政策等情況的(of)監督檢查,維護和(and)執行黨的(of)政治紀律和(and)政治規矩,定期開展廉政警示教育,強化廉潔風險防控,推動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見效。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要(want)指導行業協會商會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and)監督責任。

五、完善綜合監管體制

全面落實《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辦法(試行)》(發改經體〔2016〕2657号)要(want)求,不(No)斷完善專業化、協同化、社會化監督管理機制,構建組織(社會組織黨建工作(do)機構)、民政、财政、稅務、審計、價格、市場監管等部門各司其職、信息共享、協同配合、分級負責、依法監管的(of)行業協會商會綜合監管體系。

(一(one))完善登記管理。民政部門依法依規對行業協會商會設立進行登記審查,加強對其成立必要(want)性、發起人(people)代表性、會員廣泛性、運作(do)可行性等方面的(of)審核,嚴把登記入口關。科學充分論證新設立全國性行業協會商會的(of)必要(want)性,與已有行業協會商會業務範圍相似的(of),認真聽取行業管理部門和(and)相關方面的(of)意見。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治理機制、年度報告、信息公開等方面的(of)監管,加大(big)對違法違規行業協會商會、非法社會組織的(of)執法檢查和(and)查處力度。直接登記的(of)行業協會商會納入綜合監管範圍,其黨建、資産、外事、人(people)力資源服務等事項參照脫鈎行業協會商會進行管理。登記機關應在(exist)登記時(hour)告知行業協會商會接受綜合監管的(of)相關要(want)求,及時(hour)主動向相關部門告知行業協會商會登記信息。鼓勵地(land)方政府積極探索加強與行業協會商會交流會商、有效合作(do)的(of)工作(do)機制。

(二)加強資産監管。按照《脫鈎後行業協會商會資産管理暫行辦法》(财資〔2017〕86号)要(want)求,規範資産管理,維護各類資産安全完整。各級财政、民政部門應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占有使用(use)的(of)國有資産、暫按國有資産管理資産以(by)及其他(he)資産的(of)監督管理。審計機關對行業協會商會占有使用(use)的(of)國有資産和(and)暫按國有資産管理資産的(of)管理、使用(use)、處置、收益情況,和(and)行業協會商會接受、管理、使用(use)财政資金的(of)真實、合法、效益情況,依法進行審計監督。

(三)規範收費管理。落實《關于(At)進一(one)步規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管理的(of)意見》(發改經體〔2017〕1999号)要(want)求,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of)指導監督,從嚴從實查處行業協會商會違規收費行爲(for),引導行業協會商會在(exist)其宗旨和(and)業務範圍内規範開展經營服務性活動。完善行業協會商會收費信息集中公示制度,依托“信用(use)中國”網站,集中公示并定期更新收費項目、收費性質、服務内容、收費标準及依據等信息。

(四)強化行業指導與管理。行業管理部門要(want)轉變管理思路,創新管理方式,建立工作(do)機制,暢通聯系渠道,主動了(Got it)解掌握在(exist)本行業領域内活動的(of)行業協會商會基本情況,積極開展政策和(and)業務指導。行業管理部門可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對本行業、本領域社會組織引導發展和(and)規範管理的(of)指導性意見、工作(do)方案等。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本行業領域内行業協會商會發展,引導其強化行業自律、反映行業訴求,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參與行業立法、規劃、标準制定、數據統計、評估評價、誠信體系建設等工作(do)。依法依規對行業協會商會的(of)業務活動實施行業監管,開展專項治理,查辦或協助查辦違法違規行爲(for)。

(五)加強信用(use)監管。建立行業協會商會誠信承諾和(and)自律公約制度,行業協會商會要(want)向社會公開誠信承諾書,重點就服務内容、服務方式、服務對象和(and)收費标準等作(do)出(out)承諾。建立行業協會商會失信“黑名單”制度,相關信息納入全國信用(use)信息共享平台。推動跨地(land)區、跨部門、跨行業協同監管,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在(exist)參與政府購買服務、年檢、評先評優等方面進行限制,提高行業協會商會守信收益、增加失信成本。完善行業協會商會第三方評估機制,發揮好第三方評估的(of)引導和(and)監督作(do)用(use)。加強行業協會商會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在(exist)行業信用(use)建設方面發揮重要(want)作(do)用(use)。

六、組織實施

各地(land)區、各部門和(and)行業協會商會要(want)高度重視,嚴明紀律,借鑒脫鈎試點中積累的(of)經驗和(and)做法,按《總體方案》和(and)本意見要(want)求,全面實施行業協會商會脫鈎改革,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要(want)堅持穩中求進工作(do)總基調,切實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of)關系,堅持底線思維,增強風險意識,做好風險預案,把可能的(of)隐患消除在(exist)萌芽狀态。業務主管單位要(want)深入宣講政策,認真制定實施方案,積極幫助行業協會商會排憂解難,在(exist)脫鈎未完成前仍要(want)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确保改革平穩有序。行業協會商會要(want)強化風險防控,發現重大(big)風險隐患及時(hour)處置并向業務主管單位報告,确保改革過程中“思想不(No)亂、隊伍不(No)散、工作(do)不(No)斷”。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民政部

中央組織部

中央編辦

中央和(and)國家機關工委

外交部

财政部

人(people)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資委

國管局

2019年6月14日